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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诉嫣然我爱她《小说》 |
近来生活中的琐事越来越多,几日来常接到从前同事的电话,情绪也随之波动。天有点冷了,不愿意出门,不愿意闲逛。也不想在这里随便的涂抹自己的情绪,怕朋友们看到担心,怕路过之人笑我天天无病呻吟。写一个鬼故事吧,虽然荒谬却也可以弥补心中欠缺的东西。人往往在现实与生活脱节之后,便想到了鬼狐精灵,他们的出现是不可破译的神秘,是冥冥中的安排。我要说的就是在爱中出现的一个奇迹,那是不能解释,不可破译的,但是它的的确确是真实的,那样鲜明地出现在我的生活中。
我就是嫣然,出生在济南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。后来我考上了江苏这里边的大学,在这里上学,就业,有了今天的一切。想起来,我是顺利的,从小到大人生的道路一帆风顺,没有一点波折。现在我是一位标准的白领,就职于南方科技公司,每个月高薪的收入,使我用了自己的房子,轿车。这是身边的朋友羡慕的,他们觉得我时时如意,可是我的无奈也只有自己知道,我一个人置身于这个陌生的城市,虽然风光却也苦闷。我常常会想念济南的家,想念那些跟我一起长大的伙伴们。
夜,我穿上钟爱的短款旗袍,外加一个披肩,长发用那朵戚美的蓝色妖姬发暂别在脑后,转瞬间一个妖娆美丽的都市美女的样子就跃然镜前。今晚,我要去赴一个酒会,那里有我的几个朋友在等我一起痛痛快快的放纵一下,每个周末我们这里家不在这里的朋友都会相互聚会,喝酒,唱歌,跳舞。
车在马路上呼啸而过,我的思维有一点的混乱,不知道哪里不对劲,车在路上胡乱得开着,我有点忘了路,记得是要去参加聚会的,可是手脚好像不太好用,开着车一直在市区的几个路口乱转悠。我有一点紧张,怕自己不太清醒的时候开车会出事情,于是就近把车放进一个停车场。找好车位准备停下,可是前面有个男人站在那里,我使劲地按着喇叭,他就跟没有听到一样,抬起头来,看着我好像在笑。我气坏了,决定下车去教训一下这个家伙。走近他,一看我也笑了。这个男人不是别人,是我小时候的同学晨曦,我们一起上小学,初中,高中,后来我们考上了不同的大学才失去了联系。
晨曦说是从济南来江苏出差的,没有想到在这里与我不去而遇。他说自己就在附近住,约我过去坐坐。我看了看表跟他说自己今晚有个约会,改日我可以请她吃饭。晨曦的眼神安然下来:嫣然,我们有7年没有见面了,你真的没有时间吗?过了今晚我就要走了,要不你以后再也看不到我了。看着他伤心的样子,我有一点不忍心,我笑着说他:“你看看你说的,就跟生离死别一样 ,就是真的这次不能在一起,你下一次来我这里我们可以再联系阿!”
晨曦用恳求的眼神看着我说:“嫣然,我是为了你才来这里的。因为我知道你在这个城市里,所以我来了。”我看着他一如儿时般的执著,我有一点得心动,点头答应了。我们从小一起长大,有一种很微妙的感情,多与友情少于爱情,也许不是少于爱情,只是在那个紧张的,以学业,前途为主的青春岁月里,我们无暇谈及爱情。
车,是晨曦开的。他开得很快的,手掌在方向盘上轻描淡写,那样的运用自如。那住的地方在郊区,是个高档的星级酒店,我在路上侧着头问他,干嘛要选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住,进城很远的。他目光注视的远方,轻轻的吐出了2个字:安静。看着他阴郁的脸,我疑惑与这个男人的变化,记得从得他是个开朗阳光的大男孩,到今天一个成熟而满腹心事的男人,我有一点不知道所措。
很快我们就到了居住的酒店,我们上楼,电梯里没有了值班小姐,我们自己按了楼层,下电梯就到了他的房间门口,他去看门,我站在那里随口念到:“1304。”晨曦笑道:“怎末了,要记住门牌号,怕我调戏你,要报警啊!我可跟你说,明天我就走,谁也找不到我的!”我笑着骂他跟以前一样的没有正经的,他也笑了起来。
灯亮了,我看着晨曦的脸,他比以前清瘦了好多,脸色也不好,苍白得要命,嘴唇也没有一点血色。我有点心痛问他:“你是不是不舒服?感冒了吗?你瘦了好多,是不是来南方有点水土不服?”晨曦并没有在意我的问题,向酒柜走去,倒好2杯酒,随手递给我一杯,喝了一口,随意的答道:“别紧张啊,现在不是流行骨感美吗?有清风道骨的男人更容易打动女人的心。”我笑着说他臭美。其实我觉得生活让我们改变了太多,好多的话真得一时间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说起。
他的房间里有好过的酒,我们就坐在地毯上喝酒,他跟从前一样喜欢喝酒,喝一杯酒给我也倒一杯。我们一起喝,就跟以前一样,吆喝得一样多。然后他会为我唱从前的歌,那首谭咏麟的经典老歌《难舍难分》。这首歌我都很少听了,不知道他是在那里找到的。那晚我就跟回到了从前,回到了济南的那段时光。在半醉半醒之间,我依稀听到晨曦跟我说:“嫣然,我一直喜欢你,我发誓要保护你一辈子的,今天是你生命里的劫,我的出现就是给你打破它。我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跟你表白自己的感情,现在好了,再也没有遗憾了~~~~~我不知道晨曦在那里自言自语的想要说些什末,想要问问他到底怎末了,想要问问他的联系方式,可是他早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。
心中不禁疑惑,他的酒量比以前逊色了许多。我看看表,已经是子夜了。我半拖半扶得把他带到床上,给他脱了鞋子,然后拉过薄被来给他盖好。我匆匆忙忙的离开,开车回家,在路上我有点怕,一直在想那些鬼怪的传说,真怕自己遇到,还好一路平安,我回家到床便睡,一觉天亮。
第二天早上,我洗漱完毕,一边看新闻一边吃早餐。新闻的头版赫然写着:昨天某家酒店失火,人员死伤惨重。我细看店名,正是自己跟朋友约好的那家酒店。我心头一阵侥幸,一下子想到了昨天晨曦的话,晨曦早知道这家酒店会出事情,所以没有让我去?可是怎末可能,他不可能会预知未来。我放下早饭,扔了报纸,赶往晨曦的酒店。
站在电梯间里,我对开电梯的小姐嚷道:“去13楼,4号房间。”小姐疑惑的看着我,没有说话,我继续说:“我是来访客,我昨天来过,朋友在这里住。”电梯小姐如见了鬼一般的看着我说:“对不起,按照国际惯例,我们的宾馆没有13楼。”我恍然大悟,这个我是知道的,可是昨天夜里,我明明来过的,我清楚地记得那个门牌号。晨曦,这到底是怎样一回事情?我百思不得其解。
我开始拼命的思念家乡,我想念有晨曦的那一段岁月,那时我们一起生活过的地方。我跟单位请假回到了济南,几经周折,我找到了晨曦的家,去看望他的爸爸妈妈,言谈中,他们跟我说晨曦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死于非命。整理他遗物的时候,看到他的一本日记,里面全是他对一个女孩满满的爱,那是一份没有来得及表达的情感。里面让人记忆最深刻的一句话就是:“我一定要告诉嫣然我爱她。”
我一直以为晨曦对我的感情是少不更事的,没有想到他的爱这样的执著。晨曦,终于找到了我,跟我说了嫣然我爱你。他就是为了阻止我的厄运,为了保护我,在那里时候出现在我的身边。可是我不能跟任何人谈及晨曦回来过,因为没有人相信,他们都说我是知道他写那本日记后产生的幻觉。
我一个人看着那一天,看着那天的日历,那时一个我拥有晨曦的日子。在那一天他真真实实的来到我身边看过我,这是我可以确定的事实。终于,我发现我遇到晨曦的那个夜里,是农历的七月十五,是传说中的鬼节,在那里一天鬼魂们可以出来乱转~~~~~~~~~~~~~~~~~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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