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儿上班,无事,和若夕在网上闲侃,互相吹捧一番后,两人竟都很受用,心情就都好了起来。
第一次聊天,若夕就说我写的东西政治性太强,她不喜欢;我也说她整的那些唯美古典的诗词歌赋很不合我的喜好。都是实在人,说的也都是实话,却由此话不投机半句多,往后更是经常因了一言的不适不欢而散。今儿能让双方都开心的聊这么一会儿实属不易。不过,正是这种田忌赛马式的比较,让我觉得这丫头还有长人之处,而且今儿她还承认了俺的“满腹经纶”。这个马屁拍得俺爽了老半天,遂来了兴致陪她叨一会儿(可见,是人都喜欢被人吹捧的)。
喜欢文字的人,如若夕者,闲情逸致袭来时,随心情和兴趣抒点情浪点漫,必是很享受的生活。兴趣所在嘛。存在兴趣就会有去满足兴趣的欲望,真要不让她写,她倒会痛苦起来。我也很向往那种自个儿兴趣能不断得以满足的惬意生活。可放在我身上,这码字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。首先我天生没有码字的兴趣,甚至一度很头疼这玩意儿。即便多年历练后的今天,突然有个亟待完成的稿子摆在面前,我还是会觉得头皮发麻,一乍一乍的。这么多年来,能把工作勉强应承下来,完全是赶着驴上树——硬逼的。遂记起中央七台常播出的警犬训练科目,让那些个犬倒着下很高的楼梯,越九十度的障碍墙,或钻越熊熊的火圈等。那些狗必也是害怕且不情愿的。最后表演时能做得很顺畅且让人惊叹,是要经过一个相当特殊过程的。爬树对一只猴子来讲是生活的乐趣,如果终生禁止一只猴子爬树,那么这只猴子就失去了很多生存的乐趣。可如果一条狗也会爬树且爬得相当轻巧娴熟,想必是另有原因了,而绝不会是兴趣的问题。感觉自己和那些狗差不多,本不擅长也不喜欢“倒着爬楼梯”,却往往就身不由己了。
我骨子里就一粗人,不是粗俗而是粗糙,做事不细致更不好细究,也因此碰了无数次的壁。在综合回报相当的前提下,如果我能换一个不接触文字的工作,我宁愿一辈子不碰笔杆子这东西。更斩钉截铁一点说,我压根就没有接触文字的欲望。因为文字和文字是不一样的,我接触的过程,往往是别人先划好了一个固定的圈,我的任务就是在这个圈上装饰鲜花。哪怕我再讨厌这个圈,甚至见了这个圈就过敏,我也要克服住自己的生理反应把这圈装扮得漂漂亮亮的;同时,哪怕我把花挂得再芬芳再惊艳再有格调,如果没能挂到这个圈子上,那一切还是相当于零。这样接触的过程让我对写东西这玩意儿很是反感,哪怕只是个三五句话的通知,反感依旧。
谈起与好文之人的比较,再拿做爱来比喻也是极其形象的。几乎所有的平常人都要做爱,这既是生理需要也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必需。但做爱和做爱也是不一样的,和自己喜欢的,欣赏的,爱慕的人享受鱼水之欢,必是欣喜若狂且乐此不疲的。但如果是小姐,为了虚荣为了生活或为了其它的功利目的,而被迫与形形色色的陌生人纵欲狂欢,哪怕你表现的再疯狂,快感的获得也是很难确认的。即便有估计也不是因了做爱本身,而很可能会是接过那些所谓报酬货币的时候吧?至于某些自尊心较强,一直矜持不下,灵魂老难泯灭的小姐来说,可能接钱的过程也不会有什么快感,因为还会有羞辱和自责的存在。想想自己整天伏案划圈的行径,本质和那些卖淫小姐真是有的一拼。无论什么社会,老百姓,普通人,平常心,谁都离不了一个饭碗。
若夕说她很高兴,因为听了我的话,她知道还有人比她更悲惨,自此增强了她要过好以后生活的信心。我也很高兴能为这小丫头换来变相的心理平衡,无论怎样我没痛没痒没掉肉,能换来她的开心也是好事一件。只是我心底倒并不觉得自个儿有多悲惨,毕竟芸芸众生,世态万象,社会竞争的压力越来越大,生存的夹缝越来越窄,把饭碗和兴趣放在同一天平上孰轻孰重?幸福对谁都不是件容易的事,为了饭碗舍弃兴趣,快乐着自己痛苦的“小姐”们,又岂止单单我一人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