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酒是助兴的东西, 也会变成扫兴的玩意。 我不喜欢喝酒,但喜欢喝酒时的兴奋情绪,在这个兴奋的“磁场”里,本来彼此陌生的人们迅速熟悉起来,互相说些掏心的热乎话。 朋友公认我属于“酒量小,有激情的人”。 公关酒、陪绑酒等被迫参加的酒席最令人讨厌。尤其是烟台丑陋的酒文化环境下,如果10个人一桌,主副陪领下来一般是啤酒5杯,剩余8人每人敬一杯就要8杯,然后每人互相敬一圈2*9=18杯,主陪结尾1杯。这不算“互相再加深印象”的酒,合计32杯。没有7瓶啤酒的量就尽量别参加10人的大酒席。 怎么才能千杯不醉? |
把酒杯换成那种婚礼上那种敬酒的小酒杯,就没问题了![]() |
但我知道那叫酒肉朋友 |
| 不懂不懂 |
喝啤酒的不多啊。 不过不用七瓶吧。我三瓶酒也常喝啊。 |
| 主副陪应该至少十五杯,如果喝啤酒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