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位实习的张姓女生,经过实习后不合格,便结束实习。后来,MISS张给我写了封邮件,说了自己的情况:刚刚做了手术,花了几千元,被一个公司骗了几千元,前几天被抢了二千元。是一连续不利事件导致了她在实习中工作发挥失常,她希望公司再给她一个机会,提供给她一周额外的实习。
至于她的遭遇我们无法判断是真是假,也无法拿别人的“不幸”来说事,但就她对一份工作的渴求情况而言,是可以考虑的。于是,将她的邮件转发给总监,然后补充了下说明。周末的时候,总监在北京打来电话,简单地沟通了下后,同意MISS张的实习要求。因为在此之前也有位同事,第一轮没有过,后来又申请进入公司,后来就通过了。这位同事目前工作十分出色。
MISS张的手机打不通,只好通过邮件告知此事,周一的早上她匆匆赶到了,但上午的表现很一般。中午的时候,她在我吃午饭的时候表达她的感激:“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。”
我说:“不是我给的,是老总给的。”
“我实习期间的工资不要了……”
“既然又通知你来,希望你能够通过好好的工作来证明自己,至于工资的事情我们有自己的制度。而且我们会按照公司的制度去做的。”
实际上,公司更会尊重自己的制度,虽然怜悯很重要,在一些原则性的事情会去苛刻地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去做,那样才趋于公平合理。就这次MISS张的实习而言,别人可能60分就能通过的,但她得需要80分,因为她已经是第二周了,是金子也早就发光的。
乘座公交时,会发现有人在前门下车,虽然车上当时并不挤,可是还是有人不有意向后门移动,他们往往选择从前门下。遇到老人、抱小孩的乘客时,司机这样做,是很有必要的,本身显示出怜悯来,向人们展示的善良的一面,但遇到无病样的年轻人时,这样做就不太妥了。从前门下,会阻挡上车的人,浪费大家的时间,另外就是违反了“后门下车”的规章制度。
怜悯的事可以时时去做,但制度的养成却是很难,需要有人做出牺牲,打破旧的习惯方可。怜悯是在制度允许的情况去做的,当然不能排除一些特殊意义的事情,有利于制度的完善。这类事情可以打破制度,这样的话,就是制度落后了,需要更新。
2008年7月15日星期二